花蓮縣政府委託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花蓮縣身心障礙者生活重建服務」
服務內容:
(一)服務對象:居住本縣,15歲以上,中途障礙(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有生活支持需求,並經本府身心障礙需求評估核定通過。
(二)服務項目:提供本縣中途障礙有生活支持需求之身心障礙者日常生活技能培養(如飲食、如廁、盥洗、穿脫衣物及移位訓練等)及心理諮商服務,提升自我照顧能力。
(三)服務申請方式:請向本府委託單位(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申請、家訪評估符合資格及需求、提出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申覆並經核定。
(四)聯繫方式:(03)8350380轉分機108、地點:花蓮市自由街1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