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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兒童事故傷害防制計畫-聘用臨時人員

花 蓮 縣 卓 溪 鄉 衛 生 所 徵 才 公 告

一、職稱:115年兒童事故傷害防制計畫-聘用臨時人員

二、名額:臨時人員 名 。

三、工作待遇與僱用期間: 

一 ) 每小時新臺幣 196 元,享有勞保、勞工退休準備金費用。 

二 ) 僱用期間:自進用日起至中華民國聘期為 115 年 9月 1 日至 115 年 10 月 31日止,契約期滿,如表現優異,本所得優先續約。四、性別:不拘。 

五、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卓溪鄉衛生所及所屬轄區。 

七、資格條件: 

一 ) 高中以上畢業人員。 

二 ) 需具備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三 )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 Word、Excel、Power Point )。

四 )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 力。 

八、工作項目: 

一 ) 辦理115年補助地方政府發展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計畫

二 )協辦婦幼相關之健康促進業務。

三 )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 

一 ) 應徵資料: 

  1. 請檢具下列資料,郵寄或親自送交花蓮縣卓溪鄉衛生所(花蓮縣 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5號)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1 份, A 4紙張需附正面照片2 吋1張黏貼於照片欄內。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1.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貼於A4紙張上
  1. 上述證件不齊、逾期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亦另行通知 補件;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 ) 報名時間: 

  1. 親自送件方式:請於115827日(四)下班前,上班時間(上08001200、下午13001700 送交卓溪鄉衛生所,星期六、日及假日恕不受理。 
  1. 郵寄方式:請寄送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56號卓溪鄉衛生所黃薏茹護理師收,信封封面請註記:115年兒童事故傷害防制計畫-聘用臨時人員,文件不符者恕不退件郵戳日期以115827日(四)下班前止為憑。 

十、甄選方式: 

一 ) 地點:於卓溪鄉衛生所臨時辦公室1樓會議室 。

二 )初審:審查報名文件,合格者將於115年8月28日(五) 1700前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面試當日,如遲到 10 分鐘以上視為棄權。 


 

十一、聯絡方式: 

一 ) 聯絡地址: 982 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 65 號。 

二 )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花蓮縣卓溪鄉衛生所肺結核計畫承辦人 黃薏茹護理師 、 03 - 8882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