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衛生所
二、職 稱:約僱人員
三、名 額:1 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衛生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32號)
五、報酬: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或雇員薪點標準表
5等280薪點。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七、資格:專科以上且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
術人員考試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
專門職業證書者。(護理師證書)
八、工作內容:
(1)綜合公衛保健業務 (2)地段管理 (3)門診醫療 (4)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
1.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https://www.hlshb.gov.tw/News.aspx?n=2059&sms=10055
【須附正面脫帽相片2吋彩色照片1張】(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經歷證明影本。
5.男性請繳退伍令。
6.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原住民族證明。
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並於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32號(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
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所官方網站。
聯絡電話:(03)8521113分機20李先生。
十、報名時間:自115年4月23日起至114年4月27日止親送或郵寄,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