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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5年孕婦及嬰兒呼吸道融合病毒(RSV)疫苗接種補助計畫-1150615更新

  • 發布單位:花蓮縣衛生局

【實施期間】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或經費用罄為止)

【補助對象】

一、孕婦RSV疫苗補助: 懷孕28-36週,本人或配偶設籍本縣或本年度工作地在本縣者。

二、嬰兒RSV長效型單株抗體補助: 設籍本縣出生6個月(含)內之嬰兒且符合「其母親於孕期內未曾接種本縣補助之RSV疫苗」之條件,方得申請本項單株抗體接種補助。

【補助費用】

  每胎及每名嬰兒補助1劑,最高補助金額7,680元,不足金額由民眾自行負擔。

【接種地點】

  花蓮縣RSV疫苗合約醫療院所。

【補助申請方式】

一、孕婦RSV疫苗:6月1日起孕婦可攜帶應備文件於醫療院所接種,補助經費由醫療院所向衛生局申請。

二、嬰兒接種長效型單株抗體:符合補助對象嬰兒,至本縣合約院所接種,需全額繳費後,持應備文件於115年12月15日前至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辦理補助。

【應備文件】 

一、孕婦接種時應備文件:

(一)必備:健保卡、孕媽咪健康手冊。

(二)戶籍地/工作證明(擇一):

  1. 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本年度工作證明影本。
  2. 若已配偶資格申請:需攜帶孕婦及配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本年配偶工作證明及孕婦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二、嬰兒接種後應備文件: 

兒童健康手冊、接種收據、嬰兒法定代理人匯款帳戶、嬰兒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於115年12月15日前至本縣衛生局疾管科辦理補助。

追溯補助申請:

一、若上述對象於115年1月1日-5月31日,已於花蓮縣醫療院所自費接種RSV疫苗,可申請補助追溯。

二、孕婦RSV疫苗接種補助追溯,除了需攜帶上述應備文件外,需由孕婦本人親自前往申請簽名或蓋章,若需由配偶或其他親屬協助辦理申請,需填寫委託書(附件3),並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倘匯款帳戶非孕婦本人帳戶,需另附非本人帳戶切結書(附件4)及匯款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洽詢專線】

  花蓮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疫苗專線:(03)823-7905


相關表單可至為民服務-> 傳染病防治專區->孕婦及嬰兒呼吸道融合病毒(RSV)疫苗接種補助計畫下載